根据《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达市府发[2025]1号)规定,我市自2025年1月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。
一、根据《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的规定: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,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
不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。我市职工2025年缴存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。
二、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参照执行。
三、新参加工作或单位新调入的职工,自2025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2200元。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。
来源(达州发布,达州公积金)
- 2025年达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